6月1日,长沙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》,对“520”新政进行了细化:
1、2017年5月20日,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,按318政策执行;之后申请的,按520政策执行。
2、2017年3月18日-5月20日,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,但已签订购房协议,并将购房款(含首付款、定金等)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,按318政策执行;在6月30日前,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。
此外,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还对户籍、住房套数的认定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,完整文件如下图: